按照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抽檢有關要求,現(xiàn)將省、市、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在我縣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抽檢中發(fā)現(xiàn)的部分不合格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:
一、白水縣好運來食府使用碟子、小碗、茶杯(復用餐具)不合格案
(一)抽檢基本情況
2022年4月19日,在白水縣好運來食府,陜西聯(lián)同通用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其所使用的碟子、小碗、茶杯(復用餐具)進行抽樣檢驗。抽樣檢驗報告碟子、小碗、茶杯(復用餐具),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-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,檢驗結論不合格。
(二)核查處置情況
經查,當事人所使用的碟子、小碗、茶杯(復用餐具)消毒都是其妻子用立白洗潔精進行清洗后放入消毒柜進行消毒處理。立白洗潔精是從史官海軍超市所進,當事人的行為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五項之規(guī)定“餐具、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未經洗凈、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,或者餐飲服務設施、設備未按規(guī)定定期維護、清洗、校驗”的規(guī)定,構成使用不合格碟子、小碗、茶杯(復用餐具)的違法行為。因當事人并能如實說明消毒具體細節(jié),并能夠積極配合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調查,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據(jù)。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條“違反本法規(guī)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;......(五)餐具、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未經洗凈、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,或者餐飲服務設施、設備未按規(guī)定定期維護、清洗、校驗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三十三條的有關規(guī)定,決定對當事人給予責令改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