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先生:
您好!感謝您對我們住建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。在收悉您反映的問題后,我局高度重視,立即安排局房產辦就反映問題積極協調處理,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:
根據渭建發(fā)<2013>169號文件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規(guī)定,自2013年7月1日起,全市新建商品房銷售時,購房者除交納按銷售價格、樓層差率計算出的房款和按房價比例應繳納的契稅和維修基金以外,不再交納其它任何費用,天然氣初裝費等已計入了銷售價格。
經與開發(fā)商聯系,開發(fā)商同意返還業(yè)主交納的2000元天然氣初裝費。
感謝您對"縣長信箱"工作的信任和支持,歡迎您繼續(xù)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(jiān)督!